第(3/3)页 或许在葛红的身上,他嗅到了母亲的气息,品尝到了母爱的味道。 山青先是住在胡家庙的一处民房中,半年后葛红便在黄河厂的家属楼里给他租一套两居室,带暖气空调的。再后来,又干脆在东门外的古迹岭小区买了套商品房,面积超过130平米,这在九十年代初绝对算得上豪宅了。 葛红将房子的产权直接登记在山青的名下,说是给他以后结婚用。 结婚,山青从来都没有想过。在他的意识中,找媳妇是父母和媒婆的事情,他只要听从安排就行。 虽说自己的父亲不在了,但母亲或许还在世,更何况还有爷爷奶奶。 只有找到母亲,或者禀告过爷爷奶奶以后,结婚才有可能。 其实他心里也想让葛红做自己媳妇,只是葛红没有那个意思,只将自己当作弟弟看,几次碰壁以后,他也就放弃了。 但在山青的心目中,葛红已经成了自己的亲人,不当媳妇也罢。 亲人就应该保护,记得有次去舞厅跳舞,葛红被几个泼皮调戏,山青见后冲上去就是一顿拳脚,结果下手重了些,一个被打断了两根肋骨,还有个断了鼻梁。 根据我国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》,肋骨骨折2处以上即为轻伤。轻伤也是我国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。 舞厅老板打电话叫来了警察,山青被带到派出所,三天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。 这已经最好结果了,葛红为此花了不少钱。 从此以后,山青对法律的敬畏慢慢地减淡了,打架斗殴和寻衅滋事的事情时有发生,进派出所和监狱的次数也就慢慢的多了起来。 正值年轻气盛,又有几手功夫,几个臭钱,便不知天高地厚起来。 直到碰到小翠,招惹上了老黑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