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2章 兵变-《民国风云人物演义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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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孙.中.山感到在坚持下去未免理亏,也只能同意袁世凯在北京受职。

    三月六日,南京参议院通过了统一政.府组织办法六条的决议。

    (一)由参议院电知袁世凯,允其在北京受职。

    (二)袁世凯接电后,即电参议院宣誓。

    (三)参议院接宣誓电后,即复电认为受职,并通告全国。

    (四)袁世凯受职后,即将拟排国.务.总.理及各国务员姓名电告参议院,求通过。

    (五)国.务.总.理及国务员任定后,即在南京接收交待事宜。

    (六)孙.中.山于交代之日始行辞职。

    三月七日,孙.中.山电告蔡元培转告袁世凯,按参议院所开六条办法,在北京正式受职。

    一身轻松的袁世凯三月八日即电告参议院,完全承认所列六条办法 ,并将誓词电告。

    三月九日,参议院电告袁世凯,承认其受职,在电文中强调:“《临时约法》七章五十六条,伦比宪法,其守之维謹!勿逆舆情,勿邻专断,勿狎非德,勿登非才!”

    表达了参议院对袁世凯还不是很放心的,也算是约法三章。

    一九一二年三月十日,袁世凯志得意满的如愿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,仪式在北京石大人胡同前清外务部公署举行。与会者百余人,“内有洋服者,有中服者,有有辫者,有无辫者,有红衣之喇嘛,有新剃之光头,五光十色,不一而足”。英国公使朱尔典也亲临观礼。

    袁世凯着军服,佩长剑,精神抖擞,志得意满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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