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4章 劝退-《民国风云人物演义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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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三、三省新兵一律解散;

    四、三省派往战地的兵士一律撤回;

    五、三省自即日起,不准与官兵交战;

    六、三省各派代表一人来京筹商善后。

    以上六个条件根本不是议和,更像是命令。谈判的前提是谈判双方的平等,从袁世凯的这些条件看哪有平等可言?

    这六条都是袁世凯自拟的,黎元洪没有过问,段祺瑞则不肯表示意见。

    四月中旬,护国军回复黎、徐、段,同样是六条:

    一、袁退位后贷其一死,但须逐出国外;

    二、诛帝制祸首杨度等十三人以谢天下;

    三、大典筹备费及用兵费六千万,应查抄袁及帝制祸首十三人的财产赔偿之;

    四、袁子孙三世应剥夺公权;

    五、依照民元《约法》,推举黎副总统继任大总统;

    六、除国务员外,文武官吏均照旧供职,但关于军队驻地,须接受护国军都督的指令。

    这六个条件和袁的六个条件相比,相差两极,找不到共同点。

    所谓漫天要价,说归说,做归做。袁世凯的日子不好过,护国军方面也很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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