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六章 抓住我的耳朵!-《超级狂兵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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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盯着秦阳,说道:“很好,叫板,叛逆,你总算让我瞧见了一位偶像应该有的气质了,”

    “我阳哥那是天生偶像,我就是他的脑残粉,半夏大人,要不然,咱们听听阳哥唱歌吧,”

    “行啊,”半夏依然沒有坐下,端起了茶杯,睖着秦阳:“你不是说你唱功好吗,我让你秀一秀你的唱功,信乐团的《海阔天空》,会唱吗,给你一分钟的时间,希望你能够抓住我的耳朵,如果抓不住,不好意思,我还有事,”

    “如果抓住了呢,”秦阳反问了一句:“抓住了,你就喝光这个杯子里的酒,”

    秦阳抓起了一个红酒瓶,冲着自己面前的一个大号红酒高脚杯,往里面咕咚咕咚灌满了酒汁。

    “可以啊,唱吧,我不想再浪费时间了,有这个时间,我都能去听几名极度有音乐底子的好苗子唱歌,”半夏明显极度的不满意,希望秦阳速度唱。

    秦阳整理整理了情绪:“你就等着喝红酒吧,”

    “还有五十八秒的时间,”半夏将手腕抬了抬,瞅着手上的石英表,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曾怀疑我走在沙漠中,”秦阳开嗓是一种极度嘶哑的声音。

    半夏冷笑着,心里再次给秦阳打了一个超低的分数。

    在她看來,一分钟的有效时间里面,唱开头的,都是二货,直接从高潮上面开始吼,才能够抓到人的耳朵。

    从头唱,只是浪费时间而已。

    半夏决定,一分钟之后,就离开这里,让这该死的潘书,以及这该死的秦阳,都见鬼……唉。

    她灵敏的耳朵突然动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怎么会,这个人的声音里面,竟然有如此充沛的感情,”

    “从不结果无论种什么梦,才张开翅膀风却变沉默,习惯伤痛能不能算收获,”秦阳在这个平淡的开头,表现出了极度颓废的气质。

    半夏的心开始动摇了:这个家伙,也许是个不错的歌手。

    “庆幸的是我,一直沒回头,终于发现,真的是有绿洲,每把汗流了,生命变的厚重,走出沮丧才看见,新宇宙,”秦阳继续嘶哑的唱着。

    半夏发现自己已经入迷了,她手表的秒针,已经走过了一圈。

    但她,却对自己说道:“让时间都给我去见鬼吧,我要听这个人唱歌,”

    “海阔天空,狂风暴雨以后,用那执着,将命运的锁打破,”

    到了极其高昂的阶段,这是秦阳展现才华的一刻。

    才七八句的高昂阶段。

    秦阳揉入进去了很多的元素,有哥特似的金属敏锐感,有歌剧那种唯美的凄凉感,有死亡摇滚那种舍我其谁的霸气……。

    每唱一句,秦阳就会变幻一种风格,而且奇特的是,风格不管怎么换,音调,相当的准确,一个鼓点都沒有唱错。

    半夏,甚至做出了只有歌迷才会做出的事情,双手抱成拳头,放在胸口,满眼睛都是膜拜,瞧着自己的偶像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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