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盛晴鸢抬头,只见那人皮肤被晒得有些黑,但是清秀的五官还有脸颊上的酒窝,并没有被肤色掩盖。 几乎是看到他的一瞬间,她就确定,这个人是除夕那晚的流浪汉,只不过现在黑了些,头发也长了些。 “很疼吧?都疼哭了?” 她收回视线,摇摇头,没有拿他递过来的纸。 那人蹲了下来,“拿着吧,脸上还有眼泪呢。放心,是干净的纸。” 盛晴鸢还是没接,男人也没生气,笑了笑把手收回来。 “你的车在那边吧,我背你过去。” “......不用,我自己能走。” “脚都肿了,不能再走了。” “......” 看盛晴鸢还是不让他帮忙,他干脆在一旁坐下,“我们见过的,我记得你,估计你记不得我了。” 盛晴鸢侧头看向他,才发现他坐得离自己很远,天边的风轻轻抚过,将他身上泛黄的T恤吹得撑出一个好看的弧度。 他微微仰头看着天,下颚线条张扬精致,等他转头看过来时,她才收回视线。 “要不要我提醒你一下,我们在哪里见过啊?” “.......你走吧,我自己能慢慢过去。” “唉......我心肠太好,见不得女孩子受苦。” 说完他走了,盛晴鸢以为他真的走了,但是没过多久,他又折返回来,手里还拿了件外套。 他将外套披在肩上,在她面前蹲下,“这件衣服很干净,最后一次机会,要是不把握,你就要自己走过去喽。” 盛晴鸢看了看远处的车,又看了看自己红肿的脚踝,缓缓起身,趴到男人的背上。 男人轻轻松松将她背了起来,他外套上,有很清新的皂角味。 走了几步,盛晴鸢在他背上轻声开口,“我记得你。” “嗯?我怎么这么不信呢?” 谁会记得一个捡垃圾的流浪汉。 “除夕那天,你把我弟弟放完烟花的废纸板拿走了。” 男人爽朗地笑了起来,“还真的记得啊,那刚才怎么都不跟我说话。” 她胆子小,而且他对她来说,就是个陌生人。 “我不知道要说什么。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