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千字八百! “江海同学,这个约稿价格你是否满意?如果没有达到心理预期我可以找其他总编申请一下.” 三个小时敲出来的稿件,能拿到这个价格,江海其实已经相当满意? 他在乎的并不是这千字几百的蝇头小利。 他在乎的,是想通过《青春前言》这么一个平台,打出《龙族》该有的影响力. “这个价格,我接受,但是我有两个条件,其一,作品的全版权归属于我。” “其二,你们不能干扰我的创作” 以千字八百的价格就想买断一位成名作家的文学创作? 这肯定不现实。 所以,对于江海的第一个提议,莫主编欣然接受,答应得非常快: “这是自然,我们杂志社只享有作品的优先转载权” 只不过,对于江海提出的第二个条件,莫主编略微有些迟疑: “不能干预创作?这.” 照道理说,杂志社为作品付出了稿酬,那他们确实享有一定的共同创作权。 在作品出现重大质量预警的情况下—— 编辑其实是可以出面干预的! 要是不干预,保不齐作品烂尾,作者放飞自我,整出来一系列毒点恶心到读者. 那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影响到杂志的口碑? 有关于这一点,就可以参考金庸写出【小龙女被尹志平玷污】这一情节之后,愤怒至极的读者直接冲进《明报》,然后疯狂打砸 莫主编想要从中阚璇一下:“能不能商量一下?” 但对于这第二点,江海咬的非常之紧: “如果伱们不答应第二点,那我就只能转投其他杂志社了.” 执拗不过,无奈之下,莫主编也只能是应下江海的要求: “好,都依你。” 其实江海提出这第二点的原因,也非常之简单,正如他所说—— 他可不希望写到一半,有人跳出来干预他的创作: “你不能这样写,你这样写太毒了,读者会爆炸的.” 我的书,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,想怎么刀就怎么刀。 与你何干? 除了这个原因之外,他也不想像日本的一系列漫画家一样,因为作品太过赚钱,就算是不想写也要被动画社逼着写,然后就导致作品质量极速下降—— 就比方说什么烂尾到稀碎的《进击的巨人》,再比方说什么战力早就崩坏成一坨狗屎的《七龙珠》. 得到莫主编的允许,在网上走了一遍电子签约合同。 宛若新生一般。 只见江海炯炯有神地盯着屏幕: 左边电脑,是有关于《龙族Ⅰ:火之晨曦》的大纲。 右边平板,是有关于《窦娥冤》的戏剧创作。 只见他拿起桌上的红牛,猛灌一口,然后大喝一声: “不当咸鱼了,开冲!” 第(3/3)页